日教字[2009]63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加强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管理与使用,规范管理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实验教学水平,现将《实验室工作规章制度》、《中学实验室工作评估标准》、《小学实验室工作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实验设备和教学仪器配备是教育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教学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加强中小学实验工作,对培养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总体水平不高,实验用房、仪器设备、设施条件与实际需要存在较大差距,管理不够规范;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不足,实验开出率低。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视实验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到“建、配、管、用”并举。抓好学校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的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工作,提高装备水平,保证实验开出率,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支持。
二、加大投入,加快实验室建设
各区县教育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投入,重点抓好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实验室设备配备,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学校要努力增加实验室装备投入,每年应在经费中按一定比例用于教学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购置。
中小学实验室要按照教育部2006年10月颁布的《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范》(JY/T-0385-2006)、《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6-2006)、《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仪器标准》(JY/T-0388-2006)和即将颁布的《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与装备。
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加强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规章制度》,实现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各区县要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与业务指导,把学校实验室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市教育局将把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并从今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批中小学实验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实验教师和实验管理员的素质
实验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实验教学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实验教师及管理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要关心实验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在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级、评先等方面与学科教师一视同仁,并享受应有的待遇。
附件:
一、实验室工作规章制度
二、日照市中学实验室工作评估标准
三、日照市小学实验室工作评估标准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