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09]10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增强德育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德育在促进学生成长和推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德育工作机制,进一步把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1.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各级各学校要切实转变观念,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的思想倾向,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始终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抓实抓细、常抓不懈、抓出成效。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德育工作,从为学生终身发展和健康成长出发,积极开展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德育内容和方法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群体,形成学生为本、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德育工作新局面。
2.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学校要成立校长负总责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工作中学由政教处、小学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共青团、工会、学生会、少先队、年级组、班委会在学校德育教育中的作用。建立校长、政教(教导)处、团队、班级等层次分明、责任清晰的德育教育网络。校长负责德育目标的制订和督导;政教(教导)处负责日常德育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班委会负责每天班级管理检查、评比;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家访和后进生的跟踪转化及档案的整理,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全体教职员工应按照“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结合工作特点,承担育人职责。
3.加强学校德育骨干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学校要加强德育管理干部的培养,从业务进修、职称评聘、先进评选、外出考察学习等方面,为德育骨干力量的快速成长创造条件。要选拔和培养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并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努力提高班主任待遇,加强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培训,不断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改进育人方法,做到教书育人、科学育人、艺术育人。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和教育政策法规,增强教师职业责任感。教师要成为学法、守法的模范。教师要做到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用自己的人格力量和精神力量带动学生。各级各学校要坚持落实教师大会制度,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教师大会;坚持每周政治学习制度;坚持每学期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坚持师德先进个人表彰制度;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的教师聘任淘汰制度。要通过各种措施,促进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提升师德修养,树立教师的新形象。
二、深化德育课程改革,强化德育教学渗透
5.提高德育课堂教学效率。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小学德育大纲》和《中学德育大纲》。①学校要开齐开足德育课程。切实按照德育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德育课程,不断改进德育教学,提高德育课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②注重各科教学中的德育渗透。各科教师要精心备课,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内涵,在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注重把过程与方法、情感和态度、价值观贯穿其中,加强爱国主义、民族精神、革命传统、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树立远大理想。教师要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情感体验,营造良好的德育课堂教学氛围。③积极改进德育课的教学方式。根据中小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实际,突出对话、互动、实践、体验、探究等学习方法,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深入浅出,务求实效。坚决克服德育教学内容成人化,教学方式说教化、不切实际,教学工作流于形式、不见实效的做法。
6.高度重视美育工作。各级各学校要开齐开足艺术教育课程,广泛开展艺术教育课外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发挥美育在课堂教学中的育人作用,陶冶学生情操,美化学生心灵,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准。
7.完善对困难学生帮扶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留守学生的帮扶制度。学校领导和教师都要重视学困生的学习和生活,采取多种救助措施,开展帮扶活动,让他们在学习文化知识和感受集体温暖的同时,培养自立自强和奋发向上精神,减轻困难学生的心理负担,使他们自觉融入集体、融入社会。
8.重视德育和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评价制度,改进评价方式,充分体现评价多元化。教师要全面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进步和不足,提出发展性建议,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提高自我、发展自我。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
9.加强校园正面宣传。学校要重视校园文化内容对学生的影响和启迪,要根据本校特点和办学特色,确立学校的校风、校训、校纪、教风和学风,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展示,加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宣传。用各种方式宣传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先进典范,树文明榜样,激励学生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实现品德渗透和情操陶冶。
10.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各学校因地制宜,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和硬化工作,积极创建生态人文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11.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学校要通过校刊、文学社刊、墙报、板报、专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媒体,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歌咏合唱比赛、诗朗诵比赛、广播操、运动会、文艺汇演以及书法、绘画、手工艺品展览等活动,让学生感受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而快乐成长。
12.积极创建和谐校园。学校领导要主动融合师生关系,调整协调领导与老师、学生与教师、学校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带动全体师生员工形成轻松愉快、勤奋学习和努力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积极开展德育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道德素质
13.坚持常规德育活动。学校要坚持开展在国旗下讲话,或以传统节日,重大革命历史纪念日和大型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思想道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或组织入队、入团、入党、成人宣誓等仪式,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
14.加强学生养成教育。要进一步深化行为规范达标活动,把养成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养成教育内容、时间、空间,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把《守则》、《规范》具体化、生活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各学校要坚持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实效性。增强学生爱国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貌、遵守秩序的道德修养,促进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
15.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继续做好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的作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教育活动,开辟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培养学生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坚决制止学生进入不宜进入的场所,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预案。学校要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将安全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每学期举行1-2次全校性学生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培养学生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自护能力。
16.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师要参加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师培训。中心小学、中学要逐步设立校园心理咨询室,专人负责,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要及时对心里有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预防和减少学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发过激行为和伤害事故。
17.创新德育教育形式。学校开展各种德育教育活动,要从学生实际出发,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特点,确立不同层次的培养目标,改进和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形成德育教育系列化。德育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确保德育教育活动收到实效。
五、建立健全德育网络,创设良好社会环境
18.建立德育网络。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社会各部门进行沟通和联系,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配合,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综合效能,努力营造全力培养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切实重视学校和家庭的联系沟通。学校必须健全落实家访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设立家长接待日、开放日,建立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家长沟通机制。要加强与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联系,争取社会对学校工作的关心支持,及时向群众反映学校周边的情况,定期组织学生到社区、村居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建立实时联动的教育平台。
19.加强综合治理。学校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主动与公安、文化、工商、交通、卫生等部门联系,对学校周边治安不良秩序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清理校园周边的网吧、娱乐场所等。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出租房屋的管理,发现学校周边及社会上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现象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20.发挥关工委作用。各中学、中心小学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关工小组,落实领导机构,热情支持关工委工作,充分发挥关工组队伍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作用。
21.密切家校教育合作。家校合作是提高德育实效性的一条重要途径。各学校要积极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德育活动。利用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工作载体,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工作。家长学校要主动承担起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能力的重要任务。
六、重视德育工作研究,完善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机制
22.加强德育工作交流研究。各学校要加强德育工作校本研究,经常组织教师进行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实践,不断总结德育工作经验,改进和完善德育措施。定期组织教师德育论文评选活动,奖励德育研究成果,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市教育局每两年召开一次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或德育经验交流会。
23.建立德育工作激励机制。学校要建立德育工作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德育骨干作用,调动他们的德育工作积极性。市、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每年都要开展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团员、优秀班主任等评选活动。今后增设转化后进生、转化学困生先进教师个人评选内容,对在德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学校、班主任、教师予以表彰,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典范事迹。
24.完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学校要制订德育工作方案,全面实施,认真落实。德育工作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学校领导政绩重要内容,对在德育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学校和领导进行表彰奖励。对德育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对整改后复评仍不合格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对该校校长予以免职。
各级各学校要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德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