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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1/09/28 1.1w 阅读 55 点赞

日教发明电〔2011〕3 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2周年。庆祝国庆,做好国庆期间的各项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对于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日办发电〔2011〕86号通知要求,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好庆祝活动

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庆祝活动。要坚持隆重、喜庆、节俭、祥和的原则,突出国庆活动思想内涵,组织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各单位、学校要悬挂国旗,营造节日氛围。加强对广大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增添国庆喜庆气氛。

二、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

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把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国庆节假期长,学生出游情况较多。放假前,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签订安全责任书等方式,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和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要针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整改,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放假期间,学校门卫要严格管理,禁止闲杂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要严格控制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大型集体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于不经审批、私自组织师生外出或大型集体活动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要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制,做到负责同志带班,安排专人值班。国庆期间,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同志和市直学校校长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市直学校校长需要离开市域的,要按程序报批。要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确保联络畅通。要切实落实应急预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市直各学校将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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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