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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鲁教体字〔2011〕4号文件的通知

2011/10/08 1.4w 阅读 97 点赞

日教字〔2011〕90 号

各区县教育局、卫生局,市直各学校、市疾控中心: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区县教育、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字〔20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国家、省规定,根据职责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预防工作。特别要抓好教学课时、课程实施、师资培训、教学材料配备的落实,加强指导与考核,确保预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省教育厅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通知.doc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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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