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1〕89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音乐教师的业务素质,加强音乐教师队伍建设,经 研究,决定举行全市音乐教师声乐、器乐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现任专、兼职音乐教师。
二、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类(美声、民族唱法及戏曲)。
大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50 人,钢琴伴 奏1 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 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8 人(含伴奏),演出 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类。
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 人,指挥 1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 人, 指挥1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 人,不设指 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 5分钟。
3.要求。
(1)各单位参赛曲目中必须有集体节目( 合唱、重唱、合奏、重奏);
(2)根据节目形式,如确实需要,节目中 可穿插部分学生表演;
(3)鼓励跨校联合创作节目;
(4)如条件允许,鼓励各参赛节目用乐队 伴奏。
三、报名办法
1.参赛名额分配(见附表1)。
2.各单位派领队1名。
3.各单位须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表2),并加盖公章,于10 月21日前报至市教育局529 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rzyyjy@163.com ,联系人:王修卫,联系电话:8782036 。
四、评选及奖项
评委由市教育局聘请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声乐类和器乐类各设一、二 、三等奖若干名,并推选出优秀选手参加日照市教师新年音乐会演出。
五、其它
(一)各区县、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活动,层层组织选拔,真正 选出代表本区县、学校艺术教育水平的选手参加全市比赛和教师新年音乐会,同时通过比赛进一步推动艺术教育水平的提高。各区县、学校组 织教师参加比赛活动要确保安全。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有关费用。参赛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回各单位报销。
日照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