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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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音乐教师声乐、器乐大赛的通知

2011/10/10 6.3k 阅读 368 点赞

日教字〔2011〕89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音乐教师的业务素质,加强音乐教师队伍建设,经 研究,决定举行全市音乐教师声乐、器乐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现任专、兼职音乐教师。

二、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类(美声、民族唱法及戏曲)。

大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50 人,钢琴伴 奏1 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 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8 人(含伴奏),演出 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类。

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 人,指挥 1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 人, 指挥1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 人,不设指 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 5分钟。

3.要求。

(1)各单位参赛曲目中必须有集体节目( 合唱、重唱、合奏、重奏);

(2)根据节目形式,如确实需要,节目中 可穿插部分学生表演;

(3)鼓励跨校联合创作节目;

(4)如条件允许,鼓励各参赛节目用乐队 伴奏。

三、报名办法

1.参赛名额分配(见附表1)。

2.各单位派领队1名。

3.各单位须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表2),并加盖公章,于10 月21日前报至市教育局529 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rzyyjy@163.com ,联系人:王修卫,联系电话:8782036 。

四、评选及奖项

评委由市教育局聘请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声乐类和器乐类各设一、二 、三等奖若干名,并推选出优秀选手参加日照市教师新年音乐会演出。

五、其它

(一)各区县、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活动,层层组织选拔,真正 选出代表本区县、学校艺术教育水平的选手参加全市比赛和教师新年音乐会,同时通过比赛进一步推动艺术教育水平的提高。各区县、学校组 织教师参加比赛活动要确保安全。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有关费用。参赛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回各单位报销。

附件 1.参赛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 2.参赛情况登记表.xls

                                     日照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