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照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日照市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食药监食〔2012〕11号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日照国际海洋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学:
现将《日照市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高考中考期间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日照市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保障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多方配合,精心组织,确保万无一失。
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加强自身管理
1.接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自身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持有健康证明上岗,手外伤、手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腹泻患者,痊愈前应暂时离岗。
3.接待单位对厨房及接待现场进行全面清扫,对食品用工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4.高考、中考期间食谱应提前制定,报驻点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审查,并存档备查。
5.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非岗位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防止投毒、破坏事件的发生。
(二)严把食品采购及运输关
1.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索证索票,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及商品标示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食品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台帐,做到帐册齐全、票证相符,有专人管理,采购的每批食品都要登记进货地点、经销商等内容;签定《餐饮服务企业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采购生猪肉时,应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实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制度,所有接待务单位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做到专店购买、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所有接待单位要严格落实“两公开”制度,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公示本单位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名单。
2.运输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容器,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应分开运输,不得与其他物品混用。
3.需要冷藏运输的易腐败食品(如肉、禽、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等),在运输过程中,温度必须控制在0—5℃。
4.食品库房必须分类存放,严格登记验货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冷藏库温度应控制在0—5℃,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18℃以下。
(三)严把食品加工关
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主要通过原料控制和加工过程的控制。
1.食品加工必须做到选用新鲜原料,禁止使用过期原料、包装破损原料或名称不明的原料。
2.食品加工流程要合理,在生产、加工、贮存、制备和食用过程中操作规范。加工盛放生、熟食品的工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3.餐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四)严禁制作凉菜(含冷荤、冷食、果盘)
各接待单位、学校食堂在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制作凉菜出售给师生。
(五)严把生活饮用水管理关
1.使用集中式供水的接待单位在活动之前应认真检查供水管网,有无渗漏,有无与污水管交叉之处,及时采取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二次供水设施水箱周围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定期检查水质消毒情况,预防水污染事故发生。
3.高考、中考期间供应充足的开水,禁止师生饮用生水。
4.高考、中考期间应有防止投毒、破坏事件的安全措施(如水箱加盖、上锁等)。
三、职责分工
(一)食品安全监督部门
1.要有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全程负责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提前组织接待单位负责人和厨师长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2.高考、中考前,食品安全监督员应提前进入接待单位,对接待单位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
3.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接待单位进行整改,问题严重且不予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不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及时向市招生委员会报告。
4.做好高考、中考期间食谱的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
5.加强对关键控制环节和危险因素的监督监测,对采购的重点食品、原料和饮用水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必要时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采样检测。
6.对接待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强化培训。
(二)教育行政部门
1.配合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开展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
2.配合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和督导,督促各考点学校落实各项措施。
3.配合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严格执行紧急报告制度
1.对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即在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发生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
2.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可疑食物、临床症状、中毒程度、诊断和抢救治疗情况等。
3.在不能排除投毒的情况下,应通知公安部门。
(二)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处置
1.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封存可能造食物中毒的食品成品、半成品、食品原料及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等。
2.迅速通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掌握阶段性调查结果。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提高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保障高考、中考师生生命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上级要求,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区县、各有关学校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各区县应急预案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各高中、初中学校应急预案上报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时要分别设立食品安全情况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考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高考、中考期间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866909,13306337663。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8779311,13806338991,1386338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