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发[2009]45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市级教学能手群体,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五批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职教(含中等专业学校)、幼教系统的专任教师、学校教干(校级领导与中层干部必须兼课,课时应分别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区县学科教研员。
已被评选任命为日照名师、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学能手的不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按《现任教学能手考核认定办法》(见附件2)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教育局重新颁发证书。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师德优良,在近五年职称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2、对所教学科具有较坚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文化专业知识,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
3、具备小学一级教师或中学一级教师(讲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本专业教学连续5年以上,并具备所任教学段规定的学历要求。
4、教学基本功达标,普通话达到岗位要求的等级。
5、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受到区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
(2)执教过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在区(县)级以上讲课比赛、学科基本功比赛和优质课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
(3)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研能力,能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担任过县以上教改实验执教教师。
(4)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中介绍过经验和进行过学术交流(以证书为准)。县区教研员必须有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论文。
(5)被评为县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县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
(6)已被任命为市级教学新秀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评选名额及办法
1、本次共评选第五批教学能手160名,其中普通中小学133名,职教(含师范)15名,幼教12名。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分配见附件1。
2、市教育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基教、职教、幼教三个评委会,具体负责各系统的评选工作。各评委会办公室分别设在市教研室、职教教研室和托幼办公室。
3、评选采用教师个人申报,然后按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的程序进行,即市级教学能手必须通过学校(乡镇)、区县、市逐级评选产生。
4、各级的推荐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实行差额评选。评选采用考评与现场听课相结合的方法,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听课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水平等,评选均实行量化计分方法进行。
四、评选时间安排
1、各区县要认真搞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并务于12月25日前将参评教师推荐材料按类分别报送相关的评委会办公室。参评教师应呈报的材料包括:《日照市教学能手申报表》(打印表和电子稿各1份)(见附件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区县、市直学校呈报参评教师汇总表(打印表和电子稿各1份)。电子稿发往:sdrzjyky@163.com。
2、从12月28日开始,市各评委会对参评教师进行考核评选。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直各学校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各级评委会要将评选条件、程序、结果张榜公布,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整个评选活动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地进行。对在评选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取消参评资格。
各区县和市直学校可根据本通知精神按分配数额的三倍评选认定区(县)级教学能手。
附:1.第五批教学能手推荐候选人分配表
2.现任教学能手考核办法
3.日照市教学能手申报表
4.日照市教学能手任期届满考核表
5.日照市教学能手参评人员情况汇总表
6.日照市教学能手考核情况汇总表
7.日照市超龄教学能力汇总表
8.日照市教学能手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第五批教学能手推荐候选人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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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推荐候选人分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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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 |
小学12人,初中8人,高中8人,职成教3人,学前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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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 |
小学20人,初中15人,高中13人,职成教3人,学前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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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 |
小学11人,初中7人,高中8人,职成教2人,学前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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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 |
小学9人,初中6人,高中3人,职成教1人,学前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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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
小学3人,初中3人,学前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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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一中 |
初中3人,高中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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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师范学校 |
3人(每学科至多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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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学校 |
4人(每学科至多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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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学校 |
3人(每学科至多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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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实验中学 |
4人(每学科至多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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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营中学 |
4人(每学科至多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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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实验小学 |
4人(每学科至多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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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营小学 |
4人(每学科至多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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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海岸小学 |
2人(每学科至多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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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实验学校 |
小学3人,初中3人。(每学段每学科至多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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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务局 |
小学4人,初中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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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级技工学校、 艺校、卫校 |
3人(每学科至多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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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幼儿园 |
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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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小学72人,初中55人,高中40人,职成教22人,学前18人。 |
注:1、各区县直属小学、初中推荐的参评人数不得超过相应学段分配人数的20%。
2、各区县每学段、每学科推荐的参评人数不得超过分配数的学科平均人数的1.5倍。
3、各区县推荐参评人选时,要兼顾原有教学能手的学科分配情况。
附件2:
现任教学能手考核办法
根据《日照市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现制定现任教学能手考核认定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区县教育部门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研、职教及托幼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市、区县、乡镇(学校)都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
能:主要指履行职责、业务能力、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情况。
勤:指工作的主动性、工作量、出勤率、勤奋敬业精神、学习钻研业务等情况。
绩:完成工作任务目标情况,以及教研教改成果等。
在近三年的职称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含称职)以上,普通话达到岗位要求的等级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继续留任。
1、近三年中执教过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在区(县)级以上讲课比赛、优质课评选中获奖。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研能力,能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近三年内,承担过区(县)级以上教改实验课题,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2000字以上的教学论文,或在市以上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或在市以上教研活动中介绍过经验和进行过学术交流。区县教研员必须有省以上获奖论文或报刊发表的论文。
3、任期以来,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留任。
(1)任教学能手以来,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2)政治、思想表现较差,道德品质低劣且造成极坏影响的。
(3)工作消极,缺乏敬业精神,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4)不接受学校和教研部门安排的教研教改任务或其它教育教学工作的。
(5)已脱离教学岗位的人员。
(6)年龄在50岁以上的。
4、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学能手,各区县(市直学校)可在同学科同学段递补一人参加第五批教学能手评选(见附表7)。
5、年龄超过50周岁,且连续三届担任骨干教师的,单独造册登记,换发日照市教学能手荣誉证书。(见附表8)
5、从外地调入我市的市级教学能手同时参加考核认定。
三、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在进行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填写《日照市教学能手任期届满考核表》(见附件4),并提供出符合条件的依据(以证件为准)。
2、学校(乡镇)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考核意见,并上报区县教研室。
3、区县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报市教研室。
4、市考核小组审核后,公布考核结果,对符合留任条件的颁发证书。
5、对于改系列的教学能手,在现任教学系列中考核。
四、考核时间安排
各区县、市直各学校认真搞好教学能手考核工作,并务于12月25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相关的考核办公室。呈报的材料包括:《日照市教学能手任期届满考核表》一份;近三年荣誉证书原件;区县、市直学校考核汇总表、不合格人员汇总表和超龄汇总表(打印表和电子稿各1份)。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市评选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