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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小学、初中毕业生毕业时间的通知

2009/06/01 8.2k 阅读 489 点赞

日教字[2009]44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加强中小学办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现就小学、初中毕业时间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小学毕业时间统一定为6月30日以后,初中毕业时间统一定为5月30日以后,不得让学生提前离校。学生毕业前,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确保秩序稳定。

二、各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对小学毕业生以登记等形式变相招生,更不得通过考试、面试等手段选拔招生。莒县、五莲县招生时间各自确定;市区学校招生时间由市、区教育局统一确定。

三、初中学生毕业后,学校不得强迫学生离校,对留校复习的学生,学校要组织好迎考复习工作,不得收费上课,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上课。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