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09]7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丰富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和内容,同时检验我市推广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广播体操的成果,经研究,定于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套中小学生广播体操评比活动。现将《日照市第三套中小学生广播体操评比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踊跃参加。
附:日照市第三套中小学生广播体操评比规程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日照市第三套中小学生广播体操评比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3月30日—4月3日
地点:各学校(评委到各学校评比)
颁奖仪式:4月3日举行(地点另行通知),各区县参评学校和市直中小学各派一人参加。
二、参加单位
市直各中小学全部参加,各区县每学段各抽评一所学校。
三、竞赛办法
1.人数:各学校全体学生(病事假、初中和高中毕业班除外)。
2.内容:以教育部颁布推行的第三套中小学生广播体操为准。
3.动作及技术要求:要求动作统一、和谐、准确,服装整洁,精神饱满、热情高,充分体现青少年阳光向上的精神风貌。
4.每校设领操员一名,每班设领操员一名。
四、奖励
1.高中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初中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小学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2.对获得一、二等奖的学校各设优秀辅导教师奖3名。
五、评委
请各区县推选一位健美操专业老师担任评委,并于3月20日前将评委名单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直学校由体卫艺科选调。
六、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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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服 装 |
出 勤 |
进 场 |
队 形 |
广播操 |
退 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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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备 节 |
第 一 节 |
第 二 节 |
第 三 节 |
第 四 节 |
第 五 节 |
第 六 节 |
第 七 节 |
第 八 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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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5 |
5 |
5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5 |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