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增强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日照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日教字〔2011〕77 号)精神,定于2011年12月8日起,对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内容
本次综合督导评估内容为《关于印发〈日照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的内容,主要是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德育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科研活动、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校企合作与集团化发展、特种用室及装备、后勤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体育卫生工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二、督导评估时间
综合督导评估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至12月20日,具体安排是:日照师范为12月8日,日照市经贸学校为12月9日,日照市机电工程学校为12月12日,日照市工业学校为12月13日,五莲职教中心为12月14日,日照市农业学校为12月15日,莒县职教中心为12月16日,岚山职业中专为12月19日,日照市卫生学校为12月20日上午,日照航海技术学校为12月20日下午。
三、评估工作程序
督导评估组到达学校后,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1.召开见面会。督导评估组带队领导作开展工作的简要说明,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学校提供自评表(评估人员人手一份)。
2.督导评估组按照分工进行评估。为便于开展工作,各学校可安排熟悉相关业务的联络员,配合督导评估组做好评估工作。
3.督导评估情况以适当方式反馈。
四、督导评估方法
督导评估采取验证法与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听介绍、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数据测算等方法,对学校自评结果进行验证核实,既做出定性评价,又进行量化积分。
五、督导评估分工
督导评估组由庄乾友、肖敬民同志带队,评估分工具体如下:
潘明福:负责校企合作与集团化发展、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体育卫生等指标;
卢爱玲:负责教育教学管理中的教学计划、开课情况、教师备课上课等指标;
郑照良:负责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学籍管理、职业资格鉴定、特种用室及装备等指标;
张永熙:负责班子建设、德育管理、后勤工作、安全管理等指标;
孟凡秋:负责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实验实训教学及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等指标;
朱传冲: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中的教材、职业技能竞赛、教育科研活动等指标。
六、督导评估纪律
1.督导评估工作要本着求真务实、简朴节约的原则,要严格督导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生活一律从简。
2.实行评估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向评估组提供真实数据及档案材料,杜绝补造虚假材料现象,在评估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相关指标判零分。被评估学校对评估结果提出质疑的,由督导评估组相关人员作出解释。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