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4〕64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建设节约型机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进一步作出规范,对贯彻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对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从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刻领会《条例》及本《实施意见》精神,坚决执行《条例》及《实施办法》提出的各项要求。
二、明确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原则
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工作制度
根据中央、省、市规定,结合实际,局机关研究制定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财务、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资源节约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与本实施意见配套下发,各科室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科室要采取集体通读文件与负责人解读相结合、个人自学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学习好一系列工作制度。要将各类规定、各项条文熟记于心,明确哪些可以做,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科室要及时总结宣传本科室厉行节约的好做法、好经验,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引导工作人员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科室文化。要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抓好贯彻执行。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按照厉行节约各项工作制度的规定要求,按程序办理,按要求执行,不得省略环节,不得突破标准。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报销未按要求审批报备、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完整的支出。
四、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
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当前和今后局机关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成立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重要制度规定、解决重大问题、处理重要案例、部署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调度、督促检查;纪检监察、计财、人事、服务中心等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权责一致、一岗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局长对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责任,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开展中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直接和具体责任。承办公务活动的职能科室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要求,本着从俭从紧和确有必要的原则,合理规划、安排支出;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公务活动的食、宿、车辆和日常办公用品,并对支出标准进行初审;计财科负责对公务活动各类报销凭证的规范性进行初审。
五、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调度。局机关将定期对各科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进行调度,及时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下一阶段机关财务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作为各科室年度工作总结、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科室的年度考核体系。
(二)加强督促检查。局机关成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督查组,有关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信访监察科、服务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经常性督查,针对重点问题及时开展突击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日照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