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4〕69号
东港区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减负齐鲁行”系列活动的有关要求和《日照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决定近期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自查自纠及整改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是否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设规定课程,是否存在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实验课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间情况。
2.是否存在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情况。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是否实行“零起点”教学。
3.小学低年级是否留书面家庭作业,高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时间是否实行总量控制。是否存在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布置“惩罚性”作业情况。作业布置是否能体现出学生发展的探究性、体验性特点。
4.是否从省级有关部门评议公告的目录中选择教辅材料。是否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教辅材料家长自愿购买的相关规定。
5.学校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安排是否按相关要求进行。是否存在考试内容超出课程标准要求、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和增加考试次数情况。是否存在按考试成绩给教师、学生排队情况。
二、自查办法
1.撰写自查报告。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对照自查项目,做好本单位“减负”自查工作。在自查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整改的目标和措施等。区教育部门负责汇总本区域内学校的自查报告,并形成区域整体自查报告,一并上报市教科研中心。市直各学校自查报告直接上报市教科研中心。
2.加强整改。各学校要认真对照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调度本辖区内学校整改工作,形成区域整改报告,并连同学校整改报告一并上报市教科研中心。市直各学校整改报告直接上报市教科研中心。
3.统一检查。市教育局将根据自查、检查情况对城区各学校进行检查和抽查,并会同各区教育局进行专项督查与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并责令学校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各区教育局、城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对提交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2.各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学校要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认真检查与指导,对好的工作经验要收集、整理、交流与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集中整治,以保证活动成效。
3.各区教育局于6月10日前上报区域内学校及区域整体自查报告,6月20日前上报区域内学校及区域整体整改报告;市直各学校于6月8日前上报自查报告,6月18日前上报整改报告。联系电话:8779333,联系人:孙善丽,邮箱:rzjysh@163.com。
日照市教育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