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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教育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通知

2014/05/29 8.9k 阅读 198 点赞
 

日教字〔2014〕65号

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学校:

《市教育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市直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日照市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的通知(日发〔2014〕9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日照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学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6日

市教育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

  国内公务接待制度

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要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二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机制,由局办公室对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公务接待经费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

  第三条 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到异地进行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学习考察,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四条 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局办公室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行程、人员等。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第五条 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局办公室协助安排符合住宿费限额标准的饭店宾馆,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出差人员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单间或者标准间。不超标准安排住房,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除必要工作人员外,当地陪同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安排住宿。

第六条 接待对象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局办公室可协助安排与其伙食补助标准相适应的自助餐、简餐或者份饭,由接待对象选择使用并据实交纳伙食费。

确因工作需要,局机关可安排工作餐一次, 并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和清单制度。公务活动前,相关处室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到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陪同人员姓名、职务等。经分管局长审核,报局长审批后,到局办公室领取派餐单。同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包括驾驶员等服务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要节俭,供应家常菜,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公务活动结束时,相关人员即时以公务卡结算,不得签字或现金支付。之后,相关处室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到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并同时持派餐单,经由分管局长、局长审签,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第七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八条 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将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单独列示。禁止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第九条 加强接待费的审核报销,在批准的接待费预算规模内,对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且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予以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

第十条 不超标准接待,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一条 外宾接待工作按照《日照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 按上级要求做好车改有关工作。

第二条 车改前,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确需使用的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按程序审批;车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车辆出长途,驾驶员须事先填写《市外出车登记单》,按规定程序办理。非经办公室负责同志安排,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第四条 实行车辆有序停放。上班时间不外出的公务用车停放在办公楼前,夜间公务车辆全部停放在办公楼前。

第五条 严禁公车私用。

第六条 实行公务用车持卡统一加油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用现金加油。

第七条 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与保险等,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车辆维修、保养、洗车定点制度。

第八条 实行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制度。根据车况,确需进行维修保养的,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 建立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单车运行费用核算和节奖超罚、使用登记和公示等制度。

会议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会议审批。市直机关会议分为三类,局机关可举行二类和三类会议。二类会议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局机关举行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并提前提交书面请示,说明开会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所需经费等,报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三类会议指局机关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从严从紧控制三类会议,对确需召开的会议,应经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长批准。

第二条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会期。二类会议不超过2天,三类会议不超过1天。压减参会人员,不请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和人员参会。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开到乡镇一级。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第三条 精简会议数量,可以用文件、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内容相近、时间靠近、参会人员重叠的会议,应当合并套开或者接续召开。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并控制规模、限制时间。无特殊情况,各类会议均应在机关会议室召开。

第四条 严格控制会议食宿和会场布置标准。住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和数量,不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场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严禁组织会议代表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

第五条 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第六条 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不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为举办活动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收回。

第七条 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年初下发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计划,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科室不得自行设置项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不准借举办活动乱发钱物或者组织公款旅游等活动。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计财科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财务报销实行“财务审核、多人联签”制度,报销时由财务人员对报销凭证进行合法性审核,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长联签后,由局长签字报销。

大力实施财务公开,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按规定公示。

第二条 深化部门综合预算改革。按照“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年度专项收支预算,由计财科汇总后报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预算批复后,各科室根据批复预算组织实施。

第三条 加强收支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政策依法组织收入。实行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公示制度,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支出预算,杜绝无预算或超预算的开支项目,年中确需调整预算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的事前评估论证、事中监督检查和完工验收审计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条 加强会计核算及会计内部控制建设。按照《会计法》及相关财会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核算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制定会计内部控制办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各类公务经费支出,凡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无特殊原因,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限额管理,确需使用大额现金的,由科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计财科报请财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专人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账务管理、采购报损、清查盘点等,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八条 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基建、大修及购置办公设备,凡在政府采购目录的,均实行政府采购。采购前,采购处室将采购项目、预算等情况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办公会或局长审批,在计财科配合下完成政府采购。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出差审批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单(到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一般人员出差3天及以上或副科以上干部出差由局长审批,一般人员出差3天以内由分管负责人审批。

第二条 严格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局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日照市区(包括东港区、开发区、山海天、国际海洋城,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日照市区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出差人员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因工作需要确需乘坐的,须经局长批准。局机关出差人员按规定可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舱、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住宿费按照省定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1、附件2)。处级人员出差可单住单间或标准间。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如果单独出差或出差人员出现单数时,也可单住单间或标准间。

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伙食补助费用按照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2)。出差人员要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要向接待单位缴纳相应的伙食费。

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按照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日照市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市内出差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其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条 严格差旅费报销程序。出差人员出差后一周内凭出差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到计财科办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报销住宿费,原则上也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乘坐机关公务用车出差的,不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出差期间不报销餐费。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四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局机关按规定报销。到市外或市内县(区)及以下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的人员,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照本规定执行,在当地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执行驻地规定,费用由驻地单位承担。调入工作人员因调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按本标准由机关报销。

第五条 日照市区内出差按公务活动有关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

会议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其中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同意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二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二类会议只计算市区外参会人员住宿费,三类会议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确需住宿的,按二类会议住宿标准执行。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二类会议

220

120

60

400

三类会议

110

30

140

二类会议由办公室会同计财科,将会议审批文件、市委市政府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和费用票据等报市财政局,申领会议费。局机关组织的三类会议,会议费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由局机关承担。

第三条 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会议组织科室凭会议审批单或会议批复文件、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办理会议费报销。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会议费支付以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召开的非涉密会议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要在机关内部公示。

培训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局机关培训是指根据国家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包括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等。

第二条 建立培训计划编制和审批制度。每年10月初,各科室根据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由教师教育科汇总,教师教育科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于10月底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年度培训计划由教师教育科负责实施,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或调整的,由局长审批。每年3月底前,教师教育科将局机关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报送内容包括培训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及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培训成效等。

局机关培训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日照师范学校和金海岸小学,外出培训需经局长审批。

第三条 规范培训费支出。培训费是指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局机关组织的培训,费用由局承担,纳入局机关部门预算管理,不收取与会者会议费。

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教师教育科根据实际培训需要,按照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测算费用,严禁超标准培训。

培训班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讲课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税后),副高级技术职称及其他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本市同层次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及同层次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本市同层次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第四条 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培训费报销要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

资源节约工作制度

 第一条 认真落实资源消耗定额标准,建立机关资源消耗统计监测制度,加强资源消耗目标责任管理。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做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第二条 严格控制资源消耗设施运行。空调温度设置合适,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非上班时间停止空调机组运转。全部使用节能灯具,室内亮度足够时,尽量使用自然光。离开办公室及时关灯,杜绝长明灯。提倡徒步上楼,尽量少使用电梯。工作完成后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下班后各种用电设备无待机耗电现象。加强开水器、电热水器的管理,专人负责,上班时开启,下班时关闭。对局机关内部供电设施设备,加强检查维护,定期保养,减少电力损耗。

第三条 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树立节约用水意识,洗手、冲刷后要关好水龙头。

第四条 推广节能型办公设备,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申请、审批、领取。办公设备经维修能继续使用的尽量维修。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提倡双面用纸。

  第五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继续使用。对批准举办的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或者设立的临时机构等所需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优先从现有资产中调剂使用,确需购买的,按照规定办理。

第六条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附件1.山东省省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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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山东省省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