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发明电[2008]1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寒假即将来临,为使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寒假时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全市中小学假期为1月30日至2月21日,2月22日开学。各区县、学校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
二、加强安全管理。一是要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针对寒假期间的实际情况,制定假期的各项安全措施,抓好督查和落实,确保师生人身生命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二是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溺水、防踩死踩伤、防交通事故、防拐骗及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等内容的教育,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内供电线路、学校校舍、化学药品存放及学校资产保管等情况。发现危房或其它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切实措施,消除隐患。四是要教育和引导学生远离“三厅一台”及网吧,拒绝不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未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假期中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五是学校要与家长、社会密切配合,加强过程管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严禁拖后放假或提前开学。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提倡布置动手实践作业。严禁假期中组织学生到校检查学习情况或上课、补课、组织考试等。严禁学校或教师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特长班。对假期办班及因假期办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认真安排教师培训。各区县、学校要对假期教干教师的学习培训做出安排,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政治、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要充分利用这段时间组织好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对前一时期课改工作进行总结,有针对性地解决好课程改革中发现的问题,适应课改要求,确保提高课改工作水平和质量。教干教师要利用假期时机,做好新颁《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创造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搞好值班护校工作。寒假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值班护校工作做出安排,落实好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实行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巡逻,确保校舍、财产安全。要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报告。市直学校要于放假前将假期值班安排及值班电话书面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学校管理工作。定期督查假期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假期秩序稳定,安全文明。
二○○八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