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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1/11/17 7.9k 阅读 265 点赞
 

日教发明电〔2011〕4 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向教育系统发出紧急通知。目前正值冬季来临,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为落实好上级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和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

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要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农村贫困地区、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二、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

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核准,并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学校自有车辆要确保各种手续齐全,不得改装、拼装,驾驶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更换驾驶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更换驾驶员的,驾驶员需具备相应资质,并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要组织到辖区交警大、中队接受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近期,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公安局对全市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

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要以这起事故为案例,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部门举报。

四、及时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

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要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雪、雾等恶劣天气安全驾驶要求,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五、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各区县教育局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要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

    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将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旬报表(和本单位相关内容)及时按照时间要求报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

附件: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旬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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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