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09]61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属各职业学校:
6月3 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教育和人才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试行)》(日发[2009]13号),提出了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落实全市教育和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做好迎接2010年省政府对我市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迎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规定的职业教育投入政策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试行)》指出:“各区县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不低于30%、20%的比例用于职业教育。按农村每班每年4000 元、城市每班每年5000 元的标准拨付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切实解决好2008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中省、市督导组提出的职业教育经费拨付不足问题。在此基础上,切实保证2009年度上述经费按征收进度和办学需要足额拨付到位,近期要拨付1 次,年底前拨付1—2 次,避免年终一次拨付甚至跨年度拨付的现象发生,确保不再出现新的经费拖欠。各区县教育局要积极做好明年职教经费预算工作,落实好各项经费投入政策。
二、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职业技术教育质量的核心,各区县、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尽快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一是要立即着手对现有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学历层次、专业构成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着眼于学校长远发展需求,结合近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对教师队伍配备提出切合实际的方案,及早向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汇报,争取相关部门和领导对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支持。特别是今年进行改扩建的各职业学校,要做好暑期教师招聘调配工作,搞好岗前培训,保证新学期开学后师资配备到位,满足实际教学需要。
二是要加大职业学校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力度,促进教师深入生产实践,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在选派符合条件的校长和教师参加上级培训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好校本教师培训活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作用,推动学校教师专业水平整体提高。要认真执行“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规定,选择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安排教师顶岗实践。
三是各区县、各职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从企业、行业选聘符合条件的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职业资格鉴定,45岁以下的专业教师,所教专业凡是能够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均要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该项要求要作为专业教师岗位聘任和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到2010 年,每个区县办好1 所达到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的职教中心(职业中专),全市至少有1 所学校进入全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30 个专业(点)进入全省 1000 个示范专业行列。”“到2010 年,全市建设8 处装备水平较高、资源共享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4 处进入全省重点实训基地行列,2 处进入全国重点实训基地行列。”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学校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是,东港区职教中心今年争创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五莲县职教中心今年争创为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岚山区职业中专于明年底前创建成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区县和相关各职业学校要根据各自实际积极建设各类重点实训基地,确保全市重点实训基地建设任务的完成。实现上述工作目标,任务艰巨。各区县、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创建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
各区县、各职业学校要在认真搞好市场调研、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学校专业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压缩或撤销不适应市场需求、就业困难的专业,大力开发面向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建立符合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体系。努力办好涉农专业,适应转移农村劳动力和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需要。要选择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突出的学校和专业,形成省、市、学校三级重点专业建设格局。
五、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技能教学,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专业技能教学是职业教育的生命线,是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关键。各区县、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专业技能教学,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导向,及时吸收生产中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不断补充、更新教学内容。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本着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原则,紧密联系生产实际和社会实践,合理设置专业技能课程,并按规定开足学时。
国家和省市已做出决定,职业技能大赛制度化,每年举行一次,这是职业教育工作的一项新的重大制度设计,标志着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和培养方向的重要转变。各区县和各职业学校要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逐步建立起市、县、校三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做到“校校有比赛,层层有榜样”,使技能竞赛成为促进教学改革、提升学生技能、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抓手。各区县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领导支持,设立职业技能大赛专项经费,用于大赛的组织、训练和奖励,使技能大赛有组织、有保障、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