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意见》的通知
日教字[2009]13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市属各职业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意见》(鲁教职字[2009]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自2009年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将每年举办一次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我市也将从今年起每年举办一次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全市比赛的基础上,选拔队员参加省的比赛。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以技能大赛为抓手,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推动职业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培养更多的实用型技能人才。2009年的全市技能大赛拟于三月中旬在市工业学校新校区举办。大赛的组织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市级技能大赛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组成大赛组委会联合组织。市教育局负责业务组织与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对实训基地建设予以重点扶持和筹集大赛经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获奖选手授予“日照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按照有关规定直接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市经贸委负责引导有关企业现场观摩、与获奖选手签订双向协议,鼓励企业进行大赛的冠名和赞助。市级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将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共同颁发荣誉证书。
三、各职业学校要以技能大赛为契机,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特别要注重加强学生专业技能训练,经常性地组织专业技能竞赛或技术比武活动。技能训练和比赛过程中要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要求师生规范操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