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综治学校治安组〔2011〕1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鲁综治学校治安组办〔2011〕1号)的要求和市委领导指示精神,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全市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迎接建党90周年,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鲁综治学校治安组办〔2011〕1号)的要求和市委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七一”前开展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
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治安复杂地区为重点整治地区,制定可行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因地制宜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各项行动措施落到实处。
1.学校内部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要求,落实中央拨付校园安全保卫专项资金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及安保器械情况;学校门卫管理、交接班,学生凭证出入校园,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审查记录情况;是否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门、围墙等是否符合防盗要求,学校消防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2.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要打击在校园及周边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严防出现校园暴力。
3.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和游商摊贩,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地区违章建筑等,使危险和污染源远离学校。
4.整顿学校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对重要地段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确保学校门口道路畅通、交通有序、通行安全;采取有力措施打击“黑校车”,特别是要重点解决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车辆运载中小学生上下学的问题。
5.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监管。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严禁校门50米内摆设摊点,保持店铺门面前整洁卫生,严防学校及周边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二、工作步骤
按照省通知精神,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8日至6月15日):排查摸底阶段
各区县有关单位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治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分类整理,登记造册,于6月15日前按属地原则报送本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22日):集中整治阶段
各区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成员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学校及周边区域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力争取得明显的整治成效。
第三阶段(6月23日至30日):检查总结阶段
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6月23日至30日期间对全省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抽查。为进一步做好迎查工作,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提前对各区县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望各区县一并做好迎查工作。
三、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活动在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成由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卫生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新闻媒体等单位参加的检查组,联合对区县及市直学校进行检查。每区县检查1处乡镇初中、3处城区学校(高中段学校以职业学校为主)。本次检查以实地检查为主,现场不听汇报,但各区县排查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由检查组带回。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四、日程安排:
6月20日上午:五莲县;下午:莒县。
6月21日上午:岚山区;下午:东港区。
6月22日上午:市新营中学、市新营小学、港务局一小、港务局二小,开发区3所学校;下午:市金海岸小学、日照港中学、市实验学校、市实验中学、市实验小学、市直幼儿园2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齐抓共管。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在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各区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2.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各区县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提高社会知晓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扩大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为推进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3.突出重点,抓出成效。各区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地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明确整治内容、整治重点,确定整治方法步骤和措施。要落实责任制,真抓实干,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对容易出现反复、久治不愈及师生反应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要限期挂牌督办。
4.沟通协调,严格考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地、本系统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加强工作的联系和沟通,保证信息的畅通。严格考评制度,对在集中整治中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宣传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成员单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注明: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17日上午下班前报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期间,检查组成员于每日8:30在市教育局办公楼前集合,统一乘车至检查点。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各成员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工作措施、经验、取得成效(要有具体数据),并于7月5日前报送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董克伟,联系电话:8779351,手机:15163387523,电子邮箱:rzsjyjaq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