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1〕58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二批市学科带头人和教学新秀的通知》(日教字〔2011〕9号)精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共考核认定第一批学科带头人88名、教学新秀105名;评选出第二批学科带头人111名、教学新秀287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日照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学新秀”管理办法(试行)》(日教发〔2010〕22号)精神,加强对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的管理、使用、考核和培养,落实好相关待遇,为使他们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及教学能力创造良好的条件。希望新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新秀以此为新起点,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提升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第二批日照市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评选和第一批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考核认定名单.doc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