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1〕53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日照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切实提高全市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幼儿教师大练基本功活动。现将《日照市幼儿教师大练基本功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日照市幼儿教师大练基本功活动实施方案
教师基本功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技能。根据学前教育工作的需求,结合我市幼儿师资现状,确定从2011年6月起至2013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幼儿教师大练基本功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为目的,以提升幼儿教师教育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练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托园本培训,对全市幼儿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专门训练,努力建设一支教育理念先进、专业技能过硬、教学特色鲜明的幼儿师资队伍。
二、训练内容
(一)口语。能熟练地运用普通话进行教育教学。
(二)书法。粉笔字和钢笔字书写规范、端正,提倡学写毛笔字。
(三)绘画。熟练掌握简笔画、素描、水彩水粉画、国画等绘画技能,并有效地用于教学。
(四)声乐。掌握基本的歌唱技能,正确、富有情感地教唱幼儿歌曲。
(五)舞蹈。有一定的舞蹈基本功和简单的儿童舞蹈编排能力。
(六)键盘。会用一种以上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正确、熟练地演奏幼儿歌曲,并能自弹自唱。
(七)玩教具的制作与使用。会用各种材料制作并使用教具、玩具。
(八)教育活动组织。能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和省编教材要求组织教育活动,掌握开展家长工作和幼儿个别教育的技能。
(九)幼教理论及政策、法规。具有扎实的幼儿教育理论基础,并熟知幼教政策、法规。
具体训练要求及考核办法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活动时间:2011年6月至2013年12月。
(一)宣传发动。
各区县召开启动大会,向广大教师宣传、阐释在新的背景下开展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安排和部署训练计划,组织教师学习达标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大练兵、大比武”的氛围,将达标要求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二)组织实施。
1.抓好培训。各区县要根据基本功考核标准,将基本功的相关技能作为培训内容,由区县教研人员、幼儿园管理人员或特级教师、骨干教师担任研修人及培训教师,抓好幼儿园园长、业务园长及保教主任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园长成为幼儿园开展基本功训练活动的指导员,业务园长、保教主任成为幼儿园基本功训练活动的组织者,切实把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要抓好园本培训。幼儿园是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的基地,园长要保证训练时间和必要的训练条件,使基本功训练制度化,要有计划地组织并督导教师实施各项基本功达标训练,同时制定出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教师的练习时间有保证,练习情况有人知,练习作业有人收,练习质量有人评。训练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忌“一刀切”,真正做到练有所得,练以致用。要针对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和练习基本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专题培训,定期按标准对教师基本功进行测评,对基础差的教师应组织反复训练,反复考核,促使其达标,对成绩优秀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2.教师自练。教师是基本功训练的主体,教师的基本功必须通过个体的反复练习,养成习惯,持之以恒,才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才能转化为教育教学能力,这既是基本功训练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因此,必须牢牢抓住教师自练这个关键环节。教师要根据幼儿园训练计划的总体安排制定适合个人情况的自练计划,把基本功训练和日常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同步进行。
3.活动促进。 区县教育局要逐年组织开展教师基本功比赛,为广大教师搭建展示、竞争的平台,以调动教师基本功训练的积极性,提高训练质量。
(三)考核验收。
1.幼儿园自评。
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中心幼儿园牵头组织考核。按照考核标准对达标项进行逐项测查,量化积分,60分以上为合格。幼儿园自评合格者(85%以上的教师各项指标合格)向区县教育局提出验收申请。
2.县级考核。
县教育局成立验收小组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验收以幼儿园为单位进行,实行对教师个人与幼儿园考核验收相结合、重点对幼儿园考核验收的办法。考核分三批进行,分别安排在2012年上学期、2012年下学期及2013年上学期,安排人员分别为教师总数的30%、40%和30%,每期考核不合格的继续参加下一批考核,2013年下学期对考核不合格者再安排一次补考核。经考核合格,由区县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验收申请。
3.市级验收。
市教育局组织全面验收,验收采取排序横切的方式进行。每学期,根据区县考核成绩,将区县考核过关的幼儿教师名单从高到低依次排列,若被抽取对象考核合格,则其以上人员均为合格;若被抽取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以下人员均为不合格。
4.颁发证书。
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实行单项过关制度。对单项考核合格的教师颁发单项过关证书,各项均合格者换发基本功训练合格证书。幼儿园达到规定的教师过关率(85%以上教师过关),颁发基本功达标幼儿园证书。
各单位要将培训与考核有机结合,加强对教师基本功的过程性考核,并注意资料的积累,建立和完善教师基本功训练与考核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幼儿教师评优、评先、晋级、任用的重要依据。骨干教师评选将把基本功达标作为必备条件。
四、组织领导
开展幼儿教师大练基本功活动,是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措施。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幼儿教师大练基本功活动作为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保教质量的一个突破口,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幼儿园是开展基本功训练的基地和主体,园长要对本幼儿园教师的训练达标活动负总责,制定具体计划和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全体教师积极投身到训练活动中去,使得幼儿教师大练基本功活动能够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