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局、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总结我市学校后勤工作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后勤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不断开创学校后勤工作新局面,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意见》(日教字[2011]11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学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一)先进单位30个。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职能科室中推荐。
(二)先进个人40人。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区县教育主管部门从事后勤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中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学校后勤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机制科学、责任到人,工作队伍稳定、理念先进、运行高效、成效显著,在本县(区)具有代表性、示范性;
2、学校后勤基础设施完备、配套齐全、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转正常;
3、坚持“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重视学生养成教育和示范教育。后勤员工整洁、礼貌、节俭,工作场所文明、卫生、和谐,服务过程精细化、人性化、标准化,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到位,食堂、超市准入严格,操作规范,管理严谨,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均未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5、校园安全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理工作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反应迅速、措施得力,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6、日常管理到位,服务保障有力,师生满意度高。
(二)先进个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识大体、顾大局,工作态度端正,能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热爱后勤工作,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俭节约、工作严谨、操作规范,从事后勤服务工作三年以上,能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
3、素质高、业务精、服务好,文明礼貌、乐于助人、爱生如子,深受学校师生爱戴;
4、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工作勤勉,无私奉献。
三、评选办法
(一)各区县、学校在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名额见附件1),逐级遴选、推荐学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市教育局将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逐个审查,严格把关,对不合格的,撤销参评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三)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市教育局将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层层进行评选推荐,并严格审查把关,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将学校后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二)先进个人经民主评议通过后,须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民主评议推荐表、公示表连同呈报审批表一起报送市教育局。
(三)实行“一票否决”。在推荐、审查和公示过程中,若发现候选单位及候选人在食品卫生、校园安全、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问题,应立即终止其参评资格。
(四)各种呈报审批表在市教育局勤俭办网页“文件公告”栏《关于评选日照市学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附件中下载,按要求填写。各区县、市直学校将评选推荐名单和各种呈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406室,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 孔庆志
联系电话:8778307
电子邮箱:jyjkqz@163.com
附件1.学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学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
附件3.学校后勤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附件4.学校后勤工作先进个人公示表
附件5.学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