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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教学论文、自制教(学)具评选的通知

2013/04/24 1.7w 阅读 411 点赞
 

日教便字〔2013〕32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各中小学:

为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推动全市实验教学健康发展,现就举办实验教学优秀论文、优秀自制教(学)具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实验教学优秀论文。

1.选题范围。实验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实验教学法的优秀案例;中小学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教学管理、实验室管理的经验;新课标、新课程、新课改的理论与实验教学方法的探讨;有关演示实验与学生实验的研究和改进;实验教学开展的现状调研与建议;其他与中小学实验教学相关题材。

2.论文格式要求:

(1)必须是原创性作品。

(2)字数在3000字以内为宜。

(3)上报的文章必须根据文章内容排列次序为:标题、正文、参考文献。作者信息填写在申请表内。

(4)论文存为WORD文档格式,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居中;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正文中引用的案例使用楷体小四号,行距1.5倍;页码居中;页边距默认;纸型为A4纸。

(二)自制教(学)具参评要求。

1.教师自制教具的设计和制作要符合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实用性的原则,做到原理正确、结构科学、制作简便、效果明显、美观实用。注重教学应用与能力培养,符合课改理念,遵守形象化教学和科学的认知规律,能解决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自制学具的设计要符合实用性、科学性、创新性、简易性、真实性原则。能体现学中做、做中学;能体现过程与方法的结合;设计新颖,促进动脑动手;易取材、安全可靠;符合年龄特点与知识能力水平,独立创作。

3.推荐作品要严格标准,逐级评选。

二、组织上报

论文与教(学)具采取逐级评选、逐级推荐的办法。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应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评选,并做好本级推荐工作。推荐截止时间:9月30日。

(一)实验教学优秀论文。

1.参评作者需上报论文电子版及打印稿2份,将日照市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选申请表(附件1)附在首页。

2.实验教学优秀论文目录(附件2)由各区(县)统一汇总后并盖章,将打印稿和电子稿一同报送。市直学校填写后直接上报市教育局。

(二)自制教(学)具。

1.参评作者需填写附件3上报(一式两份),市直学校填写后直接上报市教育局电教馆。

2.参赛作者需将以下内容(参赛作品的外观展示,制作原理,用过程演示等)制作视频文件。各区(县)汇总后,每个作品以文件夹为单位,序号同汇总单序号,统一刻盘上报,也可采用网盘上报(若采用网盘方式请将文件提取方法发送到rzdjgnxc@163.com)。市直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电教馆。评选结束后,获奖作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学)具实物。

3.自制教(学)具参评目录(附件4)由各区(县)统一汇总后并盖章,将打印稿和电子稿一同报送。

三、奖项设置

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选,根据报送作品数量按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并推荐参加山东省和全国的相应评选活动。

联系人:聂秀场

联系电话:0633-8779363

邮箱:rzdjgnxc@163.com

日照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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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