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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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教育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5/01/30 8.7k 阅读 527 点赞
 

日教字〔20157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评选2014年度教育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集体根据各单位全年报送教育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综合评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参与教育信息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办法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工作,有专设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机构健全,制度完备,运转高效;

2.有良好的工作机制,上下沟通协调密切,及时高质量完成教育信息报送工作;

3.工作思路有创新,成绩突出。

4.全面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安排的信息宣传工作任务。

(二)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德才兼备,热爱本职工作,从事教育信息工作2年以上;

2.熟悉本职工作,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

3.全面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安排的信息宣传工作任务。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教育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直接确定。教育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申报表,于23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315室)。联系人:逄仁霞。电子信箱:rzsjyjbgs@163.com。市教育局将组织进行差额评选,通报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点击下载)

    1.教育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教育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