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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寒假期间从事有偿家教等行为的通知

2015/02/06 1.6w 阅读 477 点赞
 

日教便字〔20157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让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现就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个别教师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损害了教师形象,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对教育行风建设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为核心,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255号令)、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鲁教师字〔20089号)等文件,对广大教师进行再宣传和再教育,使其明确各级关于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各学校要与教师签订承诺责任书,开展集体承诺活动,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或其它财物,不得接受学生家长宴请、馈赠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官方网站、校园网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止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让家长知晓,让社会监督。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责任主体,校长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查处力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凡因学校管理不力、发生有偿家教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同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对有偿家教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7793138779302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接此通知后,要在放假前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抓好学习贯彻。各单位落实情况于21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市直学校同时报送责任书样稿。

           日照市教育局

            2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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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