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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9/07/01 9.8k 阅读 386 点赞

日教发明电[2009]6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暑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稳定、轻松愉快、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暑假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规定及我市实际,今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暑假从7月6日开始,8月31日结束;高中学校从7月1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9月1日开学。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暑假时间。

二、切实规范假期教育行为

严禁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教师是否参加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考评考核或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三、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暑期师生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明确职责,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于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防传染病、防中毒、防溺水、防雷电、防建筑物倒塌、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自觉远离“三厅一台”和网吧,做文明守纪的学生。学校要与家长、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安全保护及监督工作,要利用假期对学校供电线路、校舍及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四、认真安排好教干教师的学习培训

各区县、学校要对假期教干教师的学习培训做出安排。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政策和课程标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履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要制订学校的年度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为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特色创建、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个性发展做出科学安排。

五、建立督查制度,搞好护校工作

暑假期间,各区县要建立督查制度,对当地学校假期教育行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要对护校值班工作做出安排,落实值班人员,明确相关责任,认真做好值班护校工作,确保校舍、财产安全。要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直学校要于放假前将假期值班安排及值班电话书面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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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