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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课程方案的通知

2008/03/03 1.0w 阅读 370 点赞

日教字[2008]13号

关于严格落实课程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省教育厅于2002年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于2003年颁布了《山东省义务教育五四分段课程设置方案》。落实国家、省定课程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有些学校在落实课程方案方面存在随意性,严重违背了上级有关规定,影响了学生全面发展。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定课程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开全课程。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定课程方案安排课程。当前,要特别重视开好艺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课程;要按照省统一要求,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人生指导等5个板块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地方课程;学校要成立课程开发委员会,因地制宜地开发学校课程,努力办出学校特色。

二、要严格执行课时规定。课时安排要符合课程方案要求,语文、数学、外语等课程不得增加课时;音、体、美、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要按规定开足课时。学校各班课程表安排要符合规定要求,并切实抓好落实,音、体、美等课时,其他学科不得挤占挪用。

三、要改善条件保证课程开设。区县、学校要把课程开设和薄弱学校改造结合起来,均衡配置教师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要通过城乡学校共建、对口支援、专业教师巡回上课等方式帮助农村学校开全、开好课程。各级要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通过及时补充教师、调剂和培训现有教师等方式,解决音、体、美、技术等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为学校开全课程奠定基础。

四、要加大督查力度。每学期开学前,各学校要将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上报区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各区县要对学校落实课程方案情况实行刚性管理,列入督导评估、考核学校工作、规范化学校验收等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查处有关违规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学校通报批评、撤销有关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确保国家、省定课程方案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附:1.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五四分段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