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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日照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3/04/17 1.3k 阅读 201 点赞
 

日教便字〔2013〕29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 年)》和《山东省教育信息化推进计划》的有关精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实施日照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日照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学校的选取

根据《实施方案》对项目学校基本条件的要求,区县教育局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2)从所属中小学校中遴选出项目学校报市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可以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将组织“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确认立项学校。

2.项目学校的建设方向

项目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条件和发展目标,注重在某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应用,建设独具特色的数字校园。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及互联网、智能信息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加强学校的数字化环境建设,提高计算机网络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校园通讯系统及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技术支撑能力,大力推行电子校务、学籍管理、信息服务、专业教学等平台应用,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教学应用、学生实训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加快无线校园网建设,基本实现校园内无线漫游。项目学校的建设要与全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协调。

二、申报方式

申报学校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填写“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申请表”(见附件3)。

区县教育局对项目学校申请表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下达名额遴选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日照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市直中小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报送项目学校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2013 年4 月19 日前将审核后的项目学校申请表报市教育局,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rzwps@163.com。

联系人:王平升、陈萍

电 话:8779280、8779350

                 附件:(点击下载)

1.日照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日照市数字校园项目学校申报分配名额

3.日照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学校申请表

日照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6日

附件1:

日照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背景及意义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调“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 年)》把数字校园建设列为重要工作,明确提出制订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标准,推动全国中小学数字校园达标建设。数字校园建设已成为国家教育信息化整体推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市教育信息化推进过程中,许多中小学校经过多年的探索,在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方面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和实践的积累,形成了一批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成果,涌现了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典型。在新的发展时期,面对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对教育教学改革带来的革命性影响,必须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利用新的信息技术,开展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专项研究,探索新时期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经验,引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开展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对于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30所左右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和应用效果好的学校,用3年时间,通过实验探索,建成省内领先、应用创新、成效显著的数字校园示范校,引领数字校园的建设与发展。

三、建设思路

1.实验先行,示范引领。在先行实验的基础上,经过探索建设数字校园示范校,为全面提升全市数字校园建设水平提供经验和示范。

2.全面推进,重点突破。项目学校要不断提升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的水平和效果,着眼学生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前沿技术、新兴产品的试验和应用,研究其对学校教育、师生发展、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变革影响,形成新的突破。

3.活动推动,应用创新。围绕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实践活动,提升项目学校师生的信息素养和校长领导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推进数字校园的常态化应用和创新应用。

4.广泛合作,协同攻关。数字校园建设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经费、技术、社会资源等方面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合力打造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示范项目。

四、实验内容

1.利用先进技术,前瞻性建设数字校园环境。

(1)完善数字校园的基础设施。在校园网络全接入、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数字校园的基础设施;创设网络环境,推进个性化学习和随时随地的学习;重视面向学生发展的信息化学习设施和体验设施的建设;重视基于新技术的应用。

(2)整合并完善数字校园的资源建设。整合各种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加强学习资源设计与建设,建设能够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兴趣的选修课资源、校本教育资源和适合学生个性化学习的资源建设。

(3)整合并完善数字校园应用系统。在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学校管理、家校互联系统、网络社区等的基础上,加强教学支撑和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关注学生电子成长档案与教学过程评价系统建设,整合和开发支持探究性学习、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等方面的数字校园应用系统。

2.加强数字校园的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

(1)加强数字校园环境下的网络学习、虚拟实验及各种生活体验,探索高水平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形成各有特色的信息技术教育。

(2)加强数字校园教学系统的全面应用,运用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模式、内容和方法,推进数字校园环境下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帮助学生利用信息技术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加强数字校园教育管理系统的应用,提升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教育管理决策的数字化,形成信息化环境下的校园文化,提升信息化时代的学校办学水平。

(4)加强学校、家庭、社区和社会间协同教育系统的应用,发挥数字校园在校际协作、家校协作、远程协作等方面的作用。

3.探索并形成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的投入和保障机制

数字校园建设要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探索形成建设经费投入和日常经费保障的机制,关注数字校园专业队伍建设、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申报与确认

在条件具备的学校中遴选,经评审通过后的学校开展数字校园实验示范的研究。

1.项目学校的基本条件。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能够把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与本校整体发展规划紧密结合;

具有良好的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基础,已实现校园网络全接入、全覆盖;终端设备能满足教学和管理的常态化应用要求;

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已实现常态化应用,并具有较好的影响力;

具有很好的可持续发展潜力,有专项经费支持和队伍等条件保障;

学校自愿,并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和充分支持。

2.项目学校的确认。

区县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审批确认。

3.示范校确认。

在实验研究的基础上,经评估验收,将优秀学校确认为数字校园示范校。

六、组织与保障

1.项目的组织管理。

市教育局成立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专家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等的拟定、项目学校的评估和指导。区县教育局要加强项目学校组织实施的指导工作,保障项目的有序进行。项目学校要成立校长为组长的数字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

2.项目学校的队伍建设。

市教育局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组织项目学校校长、教育信息技术专门人员及教师的培训,形成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教师研究队伍。

项目学校要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并结合本校的实际,通过应用提升教师队伍的能力水平。

3.加强数字校园的应用。

市教育局将根据项目学校的实际,组织开展数字校园的应用活动。通过活动,促进数字校园的创新应用。

项目学校要积极参与有关数字校园的应用活动,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数字校园应用的评估制度,提高数字校园的应用效率和效果。

4.加强项目学校的管理与协作。

构建项目学校网络管理与交流平台,实现专家咨询指导、成果交流和资源共享,提高项目学校的协作研究和整体实施的效率、质量。项目学校通过该平台进行经验交流与研讨,总结和宣传本单位在数字校园建设过程中的成果与经验。

5.加强项目学校的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项目学校的建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