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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日照市教育局委员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2014/03/30 2.6k 阅读 362 点赞
 

日教党字〔2014〕9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加强学习教育,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根基。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系列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和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为民务实清廉。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

1.严明党的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各项措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遵守党纪党规,严格按照党章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办事决策。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铁面执纪问责,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制定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健全作风建设惩戒问责机制。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

3.严格执纪监督,深化治理成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巩固和深化纠正“四风”成果。加大案件的直查快办力度,狠刹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奢侈浪费之风,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及时核查、限时办结。建立通报曝光常态化机制,对违反八项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三)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努力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

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1.科学规划惩防体系。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放在反腐倡廉建设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地位来抓,结合中央、省、市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有关实施办法,认真总结近年来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充分运用惩防体系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和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工方案,对今后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作出部署。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信访监督等制度。坚持把廉洁理念融入教育改革政策措施中,结合教育综合改革,科学配置权力,有效制衡权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教育改革措施出台前的合法性、廉洁性论证评估机制。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大力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小学信息公开,制订信息公开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借助各类教育资源,本着贴近学校、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原则,开展廉政书法、征文、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促进廉洁理念进机关、进校园,努力实现廉政文化进脑、入耳、见行动。

(四)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坚决遏制腐败行为。

1.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受理机制。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制度。加强信访举报直接查办和信访监督工作,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加强信访举报交办督办工作,精心筛选交办件,建立交办件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上级交办和转下级办理的信访举报件,掌握运行轨迹,实时跟踪督促,推动转办件去向清楚、处理到位。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做到有信必办,有线索必报,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加强与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强化监督,主动配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3.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对来信来访举报问题已查实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举报问题情况不实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坚持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进一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教育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五)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1.加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标准化学校建设,重点检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211”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专项投资项目的规划、实施,做到全过程监督。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投入资金是否按时足额,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学生资助覆盖范围是否达到要求等情况。

2.坚决治理乱征订、乱办班、乱收费。深入调研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问题,摸清情况,找准症结,分析成因,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采取行动坚决予以整治。严格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对幼儿园乱收费、高收费行为的治理。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坚决纠正公办学校以借读、择校等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监管,确保教辅资料的征订质优价廉,使用规范有序。

3.深入开展收费检查活动。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检查、处理等职能,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收费检查活动。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区域和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4.全面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厉禁止违反规定授课、布置作业;严厉禁止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厉禁止从事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严厉禁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谋取私利。及时受理举报,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从事以上行为的教师及学校相关违规责任人,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5.坚持完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教育行风建设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建立教育行风建设承诺机制,公布教育行风承诺事项,进一步完善问题督办责任机制、问题督办工作机制、办理情况通报机制、违规责任追究机制,促使行风督办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实现行风有效好转。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督促校长履行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6.加强教育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参与“行风在线”和“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教育形象。及时解决影响学生、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对反映的问题认真受理、及时处理,确保圆满解决。

三、组织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同志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担负起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做出总体部署,组织督促检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协调,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组织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建立与相关科室、部门的协调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制度,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监察就跟到哪里,督促各职能科室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增强工作整体合力。

(三)加强培养,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各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重任,为确保广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作为、积极行动、认真履职,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着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坚持党性原则,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中共日照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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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