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等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函[2011]33号)精神,现将中小学清明节假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课。
二、相关要求
1.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做好对学生的传统文化教育。
2.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对清明节期间组织的扫墓等活动,要进行精心安排,做好安全预案,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假期时间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假期时间。
4.放假前,请做好本单位防火、防盗等安全自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按时到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重要事项,要及时汇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