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便字[2011]42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等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0]45号)精神,现将中小学中秋、国庆假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0日至12日,共3天。9月1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相关要求
1.各中小学要以中秋、国庆节为契机,加强对广大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2.各中小学要严格遵守放假规定,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休息权,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体组织学生上课或补课。假期期间,市教育局将加强随访督查,对违规办学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3.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做好节假日期间国旗升挂工作。要指定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本单位国旗升挂工作。升挂国旗设施存在故障的要抓紧修复,国旗陈旧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确保国旗升挂工作的严肃性。
4.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校园内外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通过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签订安全责任书等方式,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
5.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工作。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迟报、漏报、误报。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