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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1/08/29 1.6k 阅读 429 点赞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新学期开学在即,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秋季是交通、火灾等事故高发多发期,应当及早预防。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现就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学校消防、食堂、用电设施、体育器材、实验器材、门窗等设施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别要对受洪水、泥石流冲击、雨水浸泡的校舍进行重点排查。存有高风险的学校要停用,须加固的校舍要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学校内部治安安全。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密切与综治部门、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按照《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公通字〔2010〕38号)和《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文件要求,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械,努力构建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特别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为所有学校、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确保每一所学校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要严格门卫管理,学生凭证出入校园,对外来人员登记管理,严防因保安脱岗或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三、狠抓细节管理,努力降低秋季事故发生率。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深入分析当地秋季易发、多发性事故的规律特点,不放过任何细节,及早部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秋游、军训、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严防交通、溺水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宿舍管理,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严重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暑假期间实施校舍维修、抗震加固等工程的学校,要进行室内装修污染检测,确保师生健康。

四、加强教育演练,普遍增强师生避险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教育部提供的《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春夏秋冬话安全》(秋季篇)等安全教育资源,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把应对自然灾害和防范校园伤害作为重点,在开学后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要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等时机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尤其要加强新生和新上岗教师的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师生应对危机的能力,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五、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治理整顿。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对接送本校学生车辆的调查摸底,按照《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教育局 关于集中治理整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秩序的通告》的要求,将接送学生车辆档案资料补充完整,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档案。

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要迅速传达,切实落实,确保师生安全。请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在9月13日前将开学及相关安全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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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