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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2015/08/12 3.6k 阅读 227 点赞
 

日教便字〔2015〕132号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

(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情况;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各区县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四)各区县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夏季汛期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重点检查环节:

1.校舍安全。教学、生活的设施与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学校无危房、危墙、危厕。在校内建设工地及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牌并有防护设施。校舍及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档案有专人管理。汛期每天检查,开学前全面检查,平时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2.交通安全。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标志,并划出人行横道。小学生放学出校门实行路队制。在校门口、交通路口有教师、交警或平安建设志愿者执勤。对接送学生车辆定期排查,建立校车台帐。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杜绝超载超速现象发生。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协助查处。做好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学。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学。

3.消防安全。对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以下现象:未依法经消防安全审核、验收、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自动消防设施未经过年度检测合格的;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障碍物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和年度电气检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的。

二、检查方式

1.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自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督查整改阶段(9月底前)。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在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责任、预案、措施、资金、时限“五落实”。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份)。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认真总结分析,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大检查成效,提升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水平。

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市直各学校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要把安全大检查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二)严格要求,规范程序。要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有数据可查、有记录可查、有档案可查,对出现问题的要倒查,追究责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推动隐患整治落实。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和幼儿园于8月30日和9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安全检查情况,10月21日前报送安全大检查总结。

日照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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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