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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图书报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2008/12/22 1.6w 阅读 462 点赞

日教字[2008]114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图书报刊发行工作,提高征订发行工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育图书报刊发行工作对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推动作用,现就加强和规范教育图书报刊发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图书报刊发行工作的领导

市教育局图书管理发行工作站主要负责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室)装备图书、地方课程学习指导用书、中小学假期作业、幼儿园教材和高中课程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以及全市中小学图书馆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各类教育图书、报刊、资料的管理。各区县图书代办站、市直学校有关工作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维护发行秩序,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严防粗制滥印和盗版书刊进入校园和学生书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图书代办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保障全市教育图书报刊管理发行工作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做图书报刊管理发行工作

山东教育社编辑出版的《现代教育导报》、《山东教育》、《当代小学生》(简称“一报两刊”)作为全省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和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信息载体,在总结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弘扬优秀教师典型、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高度,坚持推荐指导、自愿订阅、不定指标、不搞摊派、不硬性规定学生自费订阅的方针,进一步做好教育图书报刊发行管理工作,实现图书征订方式从“要我订”到“我要订”的转变,使图书发行管理工作在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进一步严肃图书发行工作纪律

各级各类学校采购图书必须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配书目录,结合实际进行征订。各区县采购图书须报区县教育局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市直各学校采购图书须报市教育局图书管理发行工作站审查批准,按程序采取招、投标方式采购。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全市中小学教育图书征订发行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