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日教函〔2025〕45号)要求,经各单位推荐,市教育局进行了初审,现将参加评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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