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通知》(鲁教组办函〔2022〕19号)精神,结合日照实际,起草了《日照市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设置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箱:rzsjyjzcjk@rz.shandong.cn,邮件标题注明“设置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二)信函:地址为日照市北京路132号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邮编:276826,并在信封注明“设置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日照市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设置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日照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