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08]1号
各区县教育局、财政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我省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政策。为把这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秋季免费国家课程教科书退费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07]47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尽快完成2007年农村中小学秋季教科书退费工作
目前,2007年秋季免费教科书中央补助资金已拨付到各区县财政部门开设的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各区县财政、教育部门要在2008年1月10日前将资金足额下达到学校,各学校要于1月20日前将学生缴纳的2007年秋季国家课程教科书费全部退还给学生。请各区县教育、财政部门切实抓好落实,并于2008年1月22日前,将退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告市教育局、财政局。
二、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08年春季收费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2008年春季开始不再向学生收取国家课程教科书费,已收取的,应尽快退还给学生。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杜绝任何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财政局
二○○八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