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便字〔2012〕121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在中小学普及海洋科普知识,年初,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中小学开发实施海洋教育校本课程的通知》(日教便字〔2012〕5号),要求自今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市中小学开设海洋教育校本课程。通知下发以来,各区县、中小学校组织教师、教研员以及本地专家等力量,积极开发了一批海洋教育校本课程,并在部分中小学中得到了较好实施。为进一步发挥海洋教育校本课程的作用,提高中小学生的海洋意识,推动海洋教育的深入实施,使海洋教育课程成为我市中小学系统化、特色化的校本课程门类,经研究,决定组织中小学优秀海洋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已开发并组织实施的海洋教育校本课程。
二、评选要求
1.符合课程改革总目标和新课改理念,内容丰富,融入地方特色,突出知识性、实践性、趣味性、开放性、人文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展,课程实施效果好。
2.参评学校必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优秀海洋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2)校本课程纲要。主要内容包括:课程设计背景、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必修还是选修)、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实施原则、实施计划和课时安排、课程评价以及开设年级、组织形式与活动安排等。
(3)课程开发与实施情况总结。统一题目为《××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情况的总结》。
(4)提交配套校本课程资源,包括教材、教案、音像资料等。
(5)以上材料均要求纸质稿(纸张规格为A4)一式3份,以区县为单位于12月2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edujjk@163.com。联系人:李文波;联系电话:8779336。
三、奖项设置
各区县、学校申报数量不限。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参评的课程进行认真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优秀课程资源将在全市推广。
附件:日照市优秀海洋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日照市优秀海洋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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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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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课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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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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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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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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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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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课程开发中承担的主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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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
姓名 |
专业 |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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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包括开发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框架、体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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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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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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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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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评审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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