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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中小学优秀海洋教育校本课程的通知

2012/11/29 7.7k 阅读 529 点赞
 

日教便字〔2012〕121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在中小学普及海洋科普知识,年初,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中小学开发实施海洋教育校本课程的通知》(日教便字〔2012〕5号),要求自今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市中小学开设海洋教育校本课程。通知下发以来,各区县、中小学校组织教师、教研员以及本地专家等力量,积极开发了一批海洋教育校本课程,并在部分中小学中得到了较好实施。为进一步发挥海洋教育校本课程的作用,提高中小学生的海洋意识,推动海洋教育的深入实施,使海洋教育课程成为我市中小学系统化、特色化的校本课程门类,经研究,决定组织中小学优秀海洋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已开发并组织实施的海洋教育校本课程。

二、评选要求

1.符合课程改革总目标和新课改理念,内容丰富,融入地方特色,突出知识性、实践性、趣味性、开放性、人文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展,课程实施效果好。

2.参评学校必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优秀海洋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2)校本课程纲要。主要内容包括:课程设计背景、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必修还是选修)、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实施原则、实施计划和课时安排、课程评价以及开设年级、组织形式与活动安排等。

(3)课程开发与实施情况总结。统一题目为《××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情况的总结》。

(4)提交配套校本课程资源,包括教材、教案、音像资料等。

(5)以上材料均要求纸质稿(纸张规格为A4)一式3份,以区县为单位于12月2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edujjk@163.com。联系人:李文波;联系电话:8779336。

三、奖项设置

各区县、学校申报数量不限。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参评的课程进行认真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优秀课程资源将在全市推广。

附件:日照市优秀海洋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日照市优秀海洋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

课程名称

学段

申报单位

课程性质

开发起止时间

主持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专业职称

专业

联系电话

在课程开发中承担的主要工作

主要成员

姓名

专业

分工

课程简介

(包括开发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框架、体系等)

课程实施情况

学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局评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