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3〕114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各中小学:
现将《日照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日照市教育局
2013年9月16日
日照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发挥中小学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增强教书育人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探索、形成促进班主任专业成长的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培养、推出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优秀班主任典型,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优化、素质良好的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提高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二、完善机制
(一)建立中小学班主任配备选聘机制。
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由学校从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建立班主任选拔、聘任机制,采取“资格准入、学校选聘、合约管理、综合考评”的方式,认真做好中小学班主任选聘工作,将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心健康、乐于奉献的教师选聘到班主任工作岗位。区县、学校根据实际可设立“正、副(助理)班主任”等岗位。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原则上须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对新参加工作或未担任过班主任的教师,在担任班主任前,可采取担任副(助理)班主任的形式培养其相关能力。
(二)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培养培训机制。
建立健全市、县(区)、校三级班主任培训机制,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将中小学班主任培养培训工作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和全员培训计划,对中小学班主任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指导和进修提高等各种培训活动。在培训内容上,根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实际需要和形势发展的要求,突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专题。在培训方式上,采用高级研修、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外出学习、自学反思、集中学习讨论、实践体验、读书、案例分析和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在培训管理上,凡参加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班主任工作培训,成绩合格的,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档案;对不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班主任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或续聘班主任。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培训时间;要突出针对性、创新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确保培训实效,避免走过场。培养培训既要注重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和育人水平的提高,更要注重政治素质、责任意识的强化。实行班主任培训导师制,青年教师从见习工作开始起,应开展班主任师徒结对活动,将班主任工作见习情况作为见习转正考核的重要内容。教师教育机构要承担好班主任的培训任务,班主任培训所需经费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完善中小学班主任考核奖惩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原则,制订科学、易于操作的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师生、家长及社会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查相结合,重点考核中小学班主任的师德修养、育人质量、管理效果和工作实绩。要加强班主任队伍的管理,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学校领导要经常研究班主任工作,了解班主任的工作表现,规范班主任的行为。建立完善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开展班主任日常工作研究,定期举行专题研讨、学情分析、经验交流等活动,强化班级常规管理,鼓励工作创新。要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完善优秀班主任评选管理办法,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在全市树立一批班主任先进典型。从2013年开始,每2年评选表彰一批市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数量为班主任总数的2%。同时,对师德表现一般、工作责任感不强、工作效果平庸的班主任,予以淘汰,形成良性竞争、优质优酬的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教师教育、人事、计财、工会、教研室、教科所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区县、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订符合实际的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班主任工作。
(二)纳入督导评估。
各区县、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检查评估机制,将班主任队伍建设纳入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要求。组织专家成立导师团,充分发挥教育学会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县、学校班主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从2013年起,启动日照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检查评估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中小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确保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三)落实相关待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班主任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切实维护班主任教师的合法权益。要及时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区县、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大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改善中小学班主任待遇。制定向中小学班主任倾斜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根据班主任工作实绩,对班主任绩效工资实行浮动发放。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完善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要将班主任工作记入工作量,适当安排班主任的教学任务,使他们既能上好课又能做好班主任工作。要积极推荐优秀班主任加入党组织,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