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便字〔2012〕38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日照国际海洋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日照市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日教字[2008]34号),为做好市级规范化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申报学校。各单位按照市级规范化学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今年新申报的市级规范化学校名单。
二、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申报学校认真填写《申报表》和《自评表》,区县做好初评,将学校《申报表》和《自评表》(各一式5份)连同区县《汇总表》、工作情况报告各一份于8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本)。各类表格材料的填报要全面、准确、客观、翔实。
市级规范化学校评估验收工作将于年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文波
联系电话:8779336
电子邮箱:edujjk@163.com
附件:1.《日照市市级规范化学校申报表》
2.《日照市市级规范化学校自评表》
3.《市级规范化学校申报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