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5〕43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国际海洋城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整治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的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教师仍屡禁不止,顶风而上,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强烈不满,损害了教育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和省、市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形象。
二、治理对象
1.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2.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课从事文化课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3.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4.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5.教师委托他人或社会机构举办各类补习辅导班并从中获利的;
6.其他应认定为有偿家教的违规违纪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治理有偿家教的自觉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组织全体教师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等师德建设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全体教师深刻认识有偿家教对教育形象、教育公平产生的不良影响,使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职业操守、师德底线,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为人师表形象。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公示栏、告家长书等形式,让家长了解有偿家教的危害和各级治理有偿家教的决心,增强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
(二)完善管控机制,全面加强在职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管理。
1.签定责任书,开展公开承诺活动 。每学年组织一次拒绝有偿家教公开承诺活动,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开承诺;教师向学校、家长公开承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层层签定责任书。
2.实施课堂教学质量管控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普遍对象与重点对象”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推门听课、课堂随机检测、问卷调查、学生座谈”等形式,了解课堂教学过程及效果。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讲课实录系统,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适时了解。坚决杜绝“课内不讲课外讲”等家长担心、反映强烈的现象,切实消除家长通过有偿家教提高孩子成绩的想法,不提供滋生有偿家教的温床。
3.建立为学生、家长服务的快速答疑机制。学校利用校园网、QQ群、微信、电子邮件等建立快速答疑平台,分年级、学科安排教育干部、学科教师在节假日、放学后值班,在线解答学生和家长疑问,实现有效互动。相关时间安排、沟通方式要告知每位学生及家长,满足学生课后答疑解难的需要。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学校自查。各学校每学期随机抽取五分之一以上的家长,进行座谈或电话回访,了解本校有没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每学期对四分之一以上的学生面谈,了解其学习状况、补课情况、老师课堂教学情况等。每学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到两次专项检查。
2.群众举报。在学校门口向社会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教师有偿家教”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首页开通“有偿家教”举报窗口,欢迎公开、实名举报,欢迎群众提供具体材料(含视频、录音、图片等),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3.专项督查。教育行政部门要组建专门督查队伍,对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明查暗访;对群众、师生反映强烈的教师进行跟踪检查,重点监督。
4.责任追究。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监管不严的学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取消当年评先树先资格等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原则要求
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规范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是深入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依靠教师、立足学校、行政推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把该项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
(一)依靠教师。治理有偿家教教师是根本,要通过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落实工作措施,促使广大在职教师自觉恪守职业道德,自觉规范从教行为,不从事、不参与、不介绍有偿家教,做到优质施教、廉洁施教。
(二)立足学校。学校是治理教师有偿家教的主体责任单位。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治理有偿家教常态化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彻底整改。校长是治理有偿家教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治理有偿家教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设立校长公开电话、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等方式,及时了解学校教师参与有偿家教情况,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行政推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治理有偿家教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认真做好本地治理工作。
(四)综合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动员学校、社区、学生、教师、家长等各方面力量,加强监督和管理,形成立体式、全方位治理机制。通过开展社会问卷、网络调查和电话访问,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教育行风活动,系统推进中小学师德建设,营造有利于治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浓厚氛围。
日照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刘 伟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
副组长:王其军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员:宋兆宪市教育局信访监察科科长
徐宣清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李文波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潘明福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陈云峰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
相恒星市教育工会主席
王宇江市教育科研中心主任
李慎志市电化教育馆馆长
李波市教育局信息宣传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