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https://ce.mohurd.gov.cn/cecaop/login/view.do?op=goLoginTongji),完成各项统计数据的填写与自校。将系统打印形成的书面报表(建造1、2、3、4表)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企业2025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于2026年6月12日前报送至工商注册地的市及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若为市直管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直接报送至日照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标准造价服务科(建设大厦310室)。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须于6月15日前将初审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建设大厦310室。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再行登录系统提交上报。上报后,企业要及时关注数据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的,要及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数据后重新上报。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6版)》,依法按时、准确填报统计数据、规范纳统。2026年6月20日16:00前仍未填报数据的,一律视为迟报。对于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和故意规避纳统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统计填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标准造价服务科联系。联系人:刘宗薇,联系电话:0633—7979331,邮箱:rzsczhzjk@rz.shandong.cn。
附件链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6/6/3/art_119937_10353921.html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