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安排好师生寒假生活,确保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有意义的寒假,现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时间为一个月,假期统一安排自2014年1月17日(腊月十七)至2月16日(正月十七),2月17日(正月十八)开学。没有特殊原因,各学校不得随意更改放假开学时间以及增减假期时限,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要书面报经市教育局批准。
二、有关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放假前有关工作。学期结束前,各学校要对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考核考评等工作。同时要统筹安排,尽早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
2.切实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各区县、各中职学校要认真贯彻学生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预防冰冻、雨雪交通事故,防火、防烟花爆竹、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紧密配合社区和家庭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认真对校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校舍、教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管,强化检查、巡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同时,建立有学校领导参加的假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3.妥善安排师生假期学习和生活。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开展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开展一些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会访问以及服务社区等有益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4.认真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学校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补习班、辅导班。职业学校教师不得参与有偿家教和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
日照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