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2〕78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日照国际海洋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生艺术素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创新与发展,决定在全市学校广泛开展学生合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基础,明确目标
各学校要分别建立班级、校级合唱队,制定合唱活动实施方案和训练计划,认真开展合唱活动。
1.组建班级合唱队。班级合唱队要坚持面向全体,人人参与。班级合唱活动主要结合音乐课教学和课外文体活动进行。音乐教师要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精心选定合唱曲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合唱艺术教育活动,在全体学生中普及合唱知识,提高合唱技能。各学校每年要开展以班为单位的合唱展示或比赛活动,推动学校合唱活动的开展。
2.组建学校合唱队。各学校要立足本校的办学情况和师资水平,在班级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分别建立1-2支学校合唱队,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合唱训练,在学校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利用儿童节、国庆节、元旦等节庆日,组织开展以学校为单位的集中展示或比赛活动,推动合唱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合唱比赛或展示活动,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二、强化管理,提高质量
各学校要把合唱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要日程,并常抓不懈。每学年学校要制订合唱活动实施方案,按要求抓好日常训练,年终进行考核。做到训练有方案,过程有记录,演唱有质量。各学校要结合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大力开展合唱活动,激发学生参与艺术活动的积极性,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和艺术爱好,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各区县每年要开展合唱指挥培训活动,举行合唱工作经验交流会,不断提高合唱水平。各学校合唱活动实施方案要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三、强化领导,保障到位
合唱作为声乐艺术的一种特殊形式,能提高学生基本音乐知识、音乐技能和审美能力。同时,合唱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载体,有利于培养学生集体主义和团结合作精神。开展学生合唱活动,对于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合唱活动的开展,要成立领导小组,分管校长牵头负责,有关处室齐抓共管,定期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确保师资、经费、场地、器材到位,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学后,各学校都要建立起学生合唱队并开展合唱活动,做到“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校校有活动”。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校要加大对合唱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使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学生都积极参加合唱活动。同时,要面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积极争取支持,努力营造合唱活动的良好氛围,为学校合唱艺术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