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钢铁产能压减不力。“十三五”期间,国家要求山东省化解生铁产能970万吨、粗钢产能1500万吨,山东虽按要求进行了关停淘汰,但扣减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钢基地项目新增产能后,2020年全省生铁、粗钢产能较2015年仅分别减少173万吨、1251万吨。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山东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的122万吨/年炼铁、105万吨/年炼钢违规产能停产封存,但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却将这部分产能用于其他新建项目产能置换。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钢铁产能置换要求,做好产能承接项目落地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推进日钢产能承接项目分期建设,严格落实国家钢铁产能减量置换要求。
(二)对企业产能装备实行清单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新增产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认真落实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调整要求,积极推动日钢集团承接淄博、滨州等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产能,通过产能减量置换建设3座300吨转炉和3座3000立方米高炉。3座300吨转炉和3座3000立方米高炉已全部建成。
(二)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组织专家对日钢集团新建项目进行一致性核查验收。经核查,日钢集团新建项目冶炼装备型号、数量、产能信息与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一致。
(三)建立钢铁企业冶炼装备产能清单,对冶炼装备实行动态管理,未违规新增产能。
五、验收情况
该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于2026年10月28日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销号验收。
六、公示时间
拟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11日(十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受理电话
0633-8781627
九、受理地址
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33号
以上整改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名书面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