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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2025/10/28 1.8w 阅读 241 点赞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 发布日期: 2025- 10- 28  16: 17
  • 信息来源: 日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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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禁火范围

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墓地)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

三、禁火内容

(一)除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吸烟、野炊、焚烧秸秆、施工用火及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二)实施文明祭祀,全面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

(三)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四)在禁火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服从有关部门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

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督导巡查,形成森林防火工作合力。各有关村居、经营单位等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和隐患排查整治。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照市森林火灾报警(举报)电话:119、12119。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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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