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妇发〔2013〕12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文明办、团委、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文广新局、质监局、关工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工委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组织好201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各项庆祝活动,让儿童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省提出的面向儿童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的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儿童的思想、生活和学习实际,深入浅出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三个倡导”、“24个字”,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用通俗化的语言进行解释,用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活动进行教育,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歌颂“中国梦”、描绘“中国梦”、放飞“中国梦”,引导广大儿童自觉把个人成长与祖国未来发展联系在一起,树立远大理想,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要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通过座谈演讲、读书征文、网上互动等形式,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诵经典、学童谣、唱爱国歌曲”、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立志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节日期间大力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宣传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宣传展示儿童发展的丰硕成果、制作刊播一批关爱儿童的公益广告,报道一批关爱儿童的优秀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环境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组织丰富多彩文化娱乐、文体展示等活动,加强对优秀少儿文化产品的宣传推广。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类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要安排在节日期间面向学生开放。同时,要对儿童用品质量组织监督抽查;要对互联网、网吧、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整治。“六一”期间,市妇联将联合市文明办、日照日报社、市教育局等部门举办第八届少儿艺术节、庆“六一”暨颁奖晚会等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儿童欢度节日的浓厚氛围。
三、努力为儿童办好事、做实事。节日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特别关注孤残儿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流浪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群体,认真落实相关政策。针对他们的困难和实际需求,组织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和救助帮扶。要针对儿童成长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加大投入,实施民生项目,切实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整合资源,发挥社会各界力量推进“春蕾计划”实施,广泛开展助学、助困、助孤等行动。开展留守儿童、孤残儿童、贫困儿童、单亲儿童等群体的“六一”关爱、慰问和帮扶活动,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温暖与关怀。“六一”期间,全市各级要积极组织开展“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圆梦行动’”公益活动,征集困境儿童的梦想,发动号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困势儿童奉献爱心,让他们过一个快乐的节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密切配合、突出主题,创出特色,使“六一”活动主题鲜明,富有创意,成效显著,让广大儿童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请于6月6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妇联权益儿童部。
日照市妇联日照市文明办
日照日报社会共青团日照市委
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卫生局日照市文广新局
日照广播电视台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日照市关工委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