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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日照市高中段以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0/08/23 1.3w 阅读 440 点赞

关于印发《日照市高中段以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财政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日照市高中段以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日照市高中段以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我市高中段以上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及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

1.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工作人员。明确机构的职责范围和人员的岗位分工。

2.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专用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业务经费等。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及其他有关工作。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

1.建立三级认定组织。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成立认定工作组,负责本院(系)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年级(或专业、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年级(或专业、班级)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

2.规范工作程序。按规定程序组织学生申请、评议、审核和审批,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对象。每年进行复查、核实。

3.建立信息档案。按审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逐一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根据复查、核实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4.统筹运用资助政策。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等各项政策统筹运用,扩大受助学生比例。

(三)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

1.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审办法,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效果好。

2.奖、助学金的发放。按规定标准、时间和程序发放奖、助学金,账目清楚。

3.奖助学金管理。对奖助学金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无截留、挪用和套取国家助学金现象,及时处理好国家助学金发放中存在问题。

(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1.合理控制贷款额度,提高贷款成功率。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按照助学贷款主要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的原则及学生家庭困难状况,合理确定每个学生的贷款额度。经办人员熟悉贷款工作业务,热情为学生服务,提高贷款成功率。

2.贷后管理。建立贷款学生档案和与贷款毕业生有效联系的机制。能够及时取得贷款情况及每个贷款学生的信息。按规定时间核实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信息资料。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计划确认书。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向贷款学生提示、提醒贷款还款日期,向到期未还款的学生催还贷款。

(五)勤工助学及其他。

1.勤工助学工作。按规定组织学生进行勤工助学活动。认真履行学校职责,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合理支付勤工助学酬金,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法律责任,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2.学费减免及其他资助政策。落实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政策,并做好相关工作。

(六)资助经费筹措及管理。

1.按比例提取资助经费。按事业收入的5%足额提取资助经费。

2.按规定用途使用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贷款、奖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方面。

3.争取社会资金。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在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七)政策宣传与诚信教育。

1.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会同银行宣传个人诚信系统和金融信贷知识。

2.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主题活动,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加强诚信监督。

(八)资助报表和信息报送。

1.资助报表报送。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报送各类学生资助工作报表。

2.资助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将学校资助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信访工作。及时、合理处理来信来访,按时办理上级批办件。

(九)特别加分。

1.国家助学贷款还贷履约率高。国家助学贷款还贷履约率达到95%以上的和还贷履约率比上期提高50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奖励加分。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审核通过率达80%以上的区县给予加分。

3.资助工作有创新。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开展资助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奖励加分。

第三条 考评指标和计分办法

(一)考评指标。

详见“附件:日照市高中段以上学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指标。”

(二)考评的计分办法。考评按项目、分指标计算得分,共分八个大项,若干小项,总分为100分。各大项分值为: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18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 15分,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10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20分,勤工助学及其他7分,资助经费筹措与管理8分,政策宣传与诚信教育7分,资助报表和信息报送15分。

(三)特别加分。对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履约率为100%的高校,设置加分5分,95%以上的加3分;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审核通过率达80%以上的区县加5分,达到90%以上加7分。

对资助工作有创新的学校设置加分。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开展资助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奖励加分,最多加5分。

第四条 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在90(含)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论最终得分多少,均不能评为良好以上:无机构和专职人员的;严重违反规定评审和发放奖助学金,师生反映强烈的;实际贷款在校学生人数占在校生总人数不足3%的。

第五条 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生资助绩效考评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织考评。

第六条 考评结果的运用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对考评情况予以通报,对不合格的学校由考评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学生资助绩效考评成绩将重点运用到以下方面:

(一)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二)作为学生资助工作“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日照市高中段以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