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统筹安排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假期工作,保证职业学校假期统一,合理安排教师培训等工作,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6年度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寒暑假放假时间
2016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寒暑假时间共计3 个月,寒假自2016年1月24日至2月23日,2月24日开学;暑假自7月4日至9月3日,9月4日开学。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按照全市统一时间安排放假和开学,不得随意调整。
其他法定节假日,学校可以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对放假时间作适当调整,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但不得随意增减假期时限。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各区县、各中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学生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预防溺水、触电、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紧密配合社区和家庭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工作。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开展一些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会访问以及社区服务等有益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放假前,各学校要认真对校园进行以防火、防盗、防伤害事故为主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校舍、教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管,强化检查、巡查,确保安全。同时,建立有学校领导参加的假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三、认真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
学校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补习班、辅导班。职业学校教师不得参与有偿家教和参与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
四、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活动
各学校要有计划地做好假期教师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开展教师培训,积极派员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实践锻炼,开展校本培训和自主学习,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对教师培训学习活动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和效益,避免流于形式或过多占用假期时间。
日照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