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政策通知公告

日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岚山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市级验收结果的公示

2017/11/26 1.9w 阅读 126 点赞

2016年2月,日照市岚山区启动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岚山区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暂行)》、《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验收细则(2017)》和《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岚山区经过自查初评后,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申请市级验收。2017年11月21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市级验收组,对岚山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议。根据市级验收结果,拟向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岚山区申请省级验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

邮寄地址:日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照市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邮编276800。

传真(电话):0633--8866969。

电子邮箱:rzssab@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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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