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发[2009]29号
市区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做好市区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既是教育系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做好2009年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一、划定招生片区
根据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经与东港区教育局、日照港(集团)公司教育中心商定,确认市直及日照港(集团)公司义务教育学校2009年招生片区,予以公布(见附件)。市区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由东港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公布,确保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各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按划定的招生区域组织招生。
二、片内学生认定办法
1、看户籍,必须具有日照城区户籍(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同三高速以东)。
2、看居住地,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并出示房产证。
3、看年龄,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2003年6月30日前出生)。
三、特殊情况认定办法
1、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居住的,由学校调查核实其父母房产情况,如有房产,以父母房产所在地为准确定就读学校。
2、有房产但尚未办理房产证而又居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由学校组织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确认。
3、租赁经营性房屋或拥有经营性房屋产权,不属于居住房的,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外来务工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按市政府日政办发〔2005〕36号文件规定,需提供以下证明(件):(1)区县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明(居住1年以上)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2)外来人员务工就业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3)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外出就读证明。(4)学生家长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家长持以上证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生相对少、班额相对小的学校就读,并办理入学手续。
四、时间安排
小学、初中招生,于2009年8月20日开始,8月26日结束。各招生学校应按照规定,科学安排好不同区域、不同单位学生的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8月27-30日,市、区教育部门受理咨询,处理有关问题。
五、加强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市区中小学招生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关系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做好市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顾全大局,把思想统一到本《意见》上来,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控制跨片区招生,严格控制班额,严禁乱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其是,切实做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扰乱招生秩序,影响工作大局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1.市直及日照港(集团)公司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方案
2.市直及日照港(集团)公司义务教育学校2009年招生班数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附件1
市直及日照港(集团)公司所属
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划分方案
市实验小学: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海曲路以北,营子河以南区域(不含店子村)。
市实验中学:聋哑学校东门前路以西、丹阳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后楼河以南区域(包括丹阳路以西石桥村)及向阳河村;东关北路以西,日照路以东、海曲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望海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
市新营小学: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淄博路以南(东明望村全部。日照港第三生活区适龄儿童到日照港小学就读)。
市新营小学东校区(文登路小学):青岛路以西、文登路以东、铁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
市新营中学: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济南路以南区域(日照港第三生活区学生到日照港中学就读)。
市金海岸小学: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淄博路以北(西明望村全部)、山东路以南区域。
市实验学校:青岛路以西、烟台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山海路以南区域。
日照港中学(日照一中附属学校):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济南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及日照港(集团)公司职工子女。
日照港第一、第二小学主要招收港口职工子女。
注:市区其它学校招生范围由东港区、开发区划分并公布。
附件2
市直及日照港(集团)公司义务教育
学校2009年招生班数
学校名称招生班数(个)
市实验小学8
市新营小学8
市新营小学东校区(文登路小学)2
市金海岸小学8
市实验学校小学部8
市实验中学12
市新营中学14
市实验学校初中部10
日照港中学(日照一中附属学校)10
日照港第一小学3
日照港第二小学3